9月7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申请)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据公示数据显示,共有8家车企28款车型补充申请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企业申请的推广数量为71446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为320803.5312万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量为7119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为314263.3万元。核减原因集中于电池总容量与公告参数不一致、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不一致、电池单体型号与公告不一致、行驶里程合理性存疑,延缓核定等。从原因分析来看,行驶里程仍为核减依据,3万公里的标准并未松懈。具体清算审核信息如下:
公示显示,核减原因分为四类:分别为:(1)电池总容量与公告参数不一致;(2)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不一致;(3)行驶里程合理性存疑,延缓核定;(4)电池单体型号、电池组总能量与公告不一致、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不一致。
从核减数量来看,行驶里程合理性存疑仍为主要原因之一,换言之,2017年3月20日,四部委发布的通知:“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需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目前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此项要求仍为主要核准标准之一,并未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