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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东树:插电混动在消费端仍属新能源汽车

2018/12/26 中国证券报 阅读:7755

『导读』插电混动汽车是否属新能源汽车的概念界定讨论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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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的概念界定讨论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热点。近日,乘联会秘书长源汽车崔东树向记者表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在消费端不受影响,仍然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优惠。


有地区也明确表态新能源汽车调控政策不受《规定》影响。深圳市交委25日表示,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不会对深圳新能源车辆增量调控政策造成影响。个别媒体发布的“混动车≠新能源”、“混动车退出新能源行列”的说法有误。


根据《规定》,在汽车投资项目分类中,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发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含替代燃料汽车),包括传统燃油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智能汽车投资项目根据驱动动力系统分别按照燃油汽车或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管理。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规划》所指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之后的各项文件都是基于此《规划》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定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然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常规混合动力车型属于传统燃油车。国家不仅不会限制插电式混动车型发展,相反会大力支持。


对此,有不少车企质疑,发改委为何在本次《规定》中将插电式混动车型划分到传统燃油车中?崔东树指出,此次发改委发布的《规定》只是从产业投资审批角度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进行划分,“由于传统燃油车和插电式混动车型的生产模式相同,国家因此从投资环节防止车企借投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对燃油车进行产能扩张,从投资的源头防止燃油车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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