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电动汽车网APP
最新车型,最新资讯!
立即下载
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常州2018新能源汽车地补:不超过国补后售价50%

2019/2/23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21612

『导读』细则中明确规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据中国电动汽车网了解,2月13日,江苏省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发布《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常州.png


细则中明确规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在常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常州市上牌)的消费者、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省认定)、市级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服务单位,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补助标准为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附1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人当年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不超过1辆。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可参照执行。


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3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苏政办发〔2017〕5号)和省财政厅、工信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2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我们制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doc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1日


附件内容如下:


1.png3.png4.png5.png6.png7.png8.png9.png10.png11.png12.png


免责声明:本文旨在交流行业信息与研究经验,不作商业用途。在任何情况下,本文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跟我们联系!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或和支持其观点。本网拥有对此声明的所有解释权。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电动汽车网平台热线:15658057296(微信同号) 客服微信号:ddcxqf 电动汽车网商务合作:15658057296

手机版电脑版

电动汽车网  m.cne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