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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至2020年底

2017/12/27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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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购置税截图.jpg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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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10:15:3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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