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从Uber和滴滴的合并后,各领域的声音与议论从未停止过。不论是对其他专车软件来说运营是否更加狭窄,还是众多用户一直关心的打车价格上涨与否。
自从Uber和滴滴的合并后,各领域的声音与议论从未停止过。不论是对其他专车软件来说运营是否更加狭窄,还是众多用户一直关心的打车价格上涨与否。
其中,双方合并是否会造成网约车垄断,国家也一直在时刻关注着。商务部在今天(17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再次被问及滴滴和Uber中国合并案目前进展怎么样,商务部是否认为滴滴、Uber中国符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申报要求,市场关心中国互联网企业所涉及的VIE结构是不是应该成为反垄断审查的障碍等问题。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再次强调,滴滴、Uber合并后,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营业额后依法申报。如果达到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法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集中,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规定》第四条:经营集中未达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4月2日,商务部曾对滴滴、Uber合并事件给予回应。当时商务部表示,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并一再强调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必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