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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2018/4/17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阅读:1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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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号召,马鞍山市多举措推动当地新能源车保有量。

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号召,马鞍山市多举措推动当地新能源车保有量。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及时转发三县一区及市区公交企业,明确要求公交企业2017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比例不得低于50%,且至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联合市财政出台《马鞍山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退坡资金仅限用以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其中包括新能源车辆运营补助、农村道路客运补助、出租车行业信息化建设及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同时含山、和县先后明确对采购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企业将按照购车价的30%给予补贴。


三是推广新能源车应用。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2017年新购的100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60台(40台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20台纯电动公交车),推广比例为60%,超目标10个百分点。


四是加快充电基础建设。鼓励纯电动车厂家加大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完工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目前,马鞍山市已建成公交充电桩102个,其中2016年建成59个充电桩、2017年建成8个公交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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