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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2018/5/21 中国电动汽车网 中国电力新闻网 阅读:11861

『导读』5月17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5月17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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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对在此之前已获得《公告》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对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规定施行12个月内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平台。


此外,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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