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发改委从2016年3月-2017年5月间,短短15个月时间就批复了15家新能源车企颁发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此外,全国范围内也只有6家新能源车企获得由工信部颁发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牌照,即“双资质”。此后,新能源汽车“双资质”审批暂停。
5月25日,一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流出。记者询问多位行业人士后获悉,目前《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国家发改委将会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据悉,上述规定将于2018年内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此前纯电动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批已经暂停,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意味着生产资质的审批有望重启。
资料显示,从2016年开始,新能源成为焦点产业,无论政策的扶持还是补贴的力度都较为可观。本着扶持一部分有潜力的车企加速发展,拉动后续新能源车企进步的想法,国家发改委从2016年3月-2017年5月,短短15个月的时间就批复了15家新能源车企颁发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其中不乏北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以及江淮大众等依托传统车企建立的新能源企业。此外,全国范围内也只有6家新能源车企获得由工信部颁发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牌照,取得生产和产品的“双资质”。而这一现状一直到去年5月16日,江淮大众项目获批后才停止,自此以后国家发改委再没有批准过新能源车企生产资质。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联合研发产品,共同组织生产,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民营汽车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强联手,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汽车企业集团。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的投资政策将更加利好于传统车企,征求意见稿中释放出鼓励传统车企通过股权投资,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联合研发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显提升了新造车企业的投资门槛。发改委针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管理项目的法人和股东股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股东现有的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主要股东股权高于三分之一的,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上述规定等于给那些以“圈钱”为目的的新造车企业关闭了大门,只有踏实造车的新势力企业,才有望拿到生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