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了解到,工信部、国家税务局近日公告(2018第33号)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显示,目录所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共580款,其中纯电动车型555款,插电混动车型15款,燃料电池车型10款。长安汽车、力帆汽车等5家车企18款新能源汽车入围。
此次入选第18批目录的重庆车企有长安、力帆、穗通、华晨鑫源、瑞驰共5家。其中,长安的长安欧尚EV 、奔奔EC、尼欧Ⅱ 、奔奔mini e、CS15 EV 、法尔斯特D3等6款纯电动乘用车及2款纯电动货车,力帆的一款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一款纯电动轿车650EV,一款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以及华晨鑫源等汽车企业有多款纯电动客车及运输车入选。
6月20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重庆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R≥300纯电车型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50%,其余车型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6%。例如,续航里程大于400公里的纯电乘用车,国家补贴标准为5万元,重庆市级补贴标准为2.5万元。此外,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20%。新能源货车(专用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30%。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0%。其中,燃料电池类乘用车,最高补贴上限为8万元/辆。
经统计,2017年4月《目录》(第十一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4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319款,拟从《目录》撤销。其中共涉及乘用车25款,商用车(含客车、专用车)29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