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汽集团公告,公司(“甲方”)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拟于2018年7月19日在广州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双方计划在广州共同出资成立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和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广汽集团公告,公司(“甲方”)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拟于2018年7月19日在广州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双方计划在广州共同出资成立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和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合资经营合同》涉及的动力电池系统及动力电池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等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乙方出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甲乙双方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出资4.9亿元,持股比例为49%,乙方出资5.1亿元,持股比例为51%。
公告表示,本次合资经营合同的签署及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实现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的稳定供应和降低主要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