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热点聚焦 > 正文

山东菏泽: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建设充电桩

2018/9/11 中国电动汽车网 菏泽日报 阅读:13703

『导读』日前,菏泽市出台新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车位总数量的20%建设充电桩。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菏泽市对民用建筑项目的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作出新规,而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综合配套费的建设单位,规划及住建部门将及时予以监管。


f1.jpg


据介绍,根据要求,民用建筑项目综合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140元/㎡标准征收。目的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城市道路以及与道路有关的排水、绿化、环卫、路灯、供水、供气、供热和综合管沟等市政公用及城市教育设施建设。其中市政建设配套费120元/㎡,城市义务教育配套费20元/㎡。为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设工程市政建设配套费、城市义务教育配套费实行减半征收,供水、供气、供热配套费不再征收。民用建筑项目专项配套费方面,缴费标准为:供水设施配套费27元/㎡,管道供气设施配套费20元/㎡,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35元/㎡。供电设施配套费高层为100元/㎡,低、多层为80元/㎡,主要用于从就近的公用供电设施到居民表计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规划规定的小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车位总数量的20%建设充电桩,小区车库、储藏室的专项配套费按标准的70%缴纳。


市政府要求,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对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配套工程公开招标,配套设备与建设项目要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达到规定使用条件。对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综合配套费的,规划、住建部门将实施严格监管。




尾图.jpg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电动汽车网平台热线:15658057296(微信同号) 客服微信号:ddcxqf 电动汽车网商务合作:15658057296

手机版电脑版

电动汽车网  m.cne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