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了一则对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虽然提案内容不得而知,但这则答复函却罕见得提到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的相关内容。相关内容全文如下:
低速电动车产品标准正在抓紧起草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高度重视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标准委已于2016年10月下达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计划号为20161682-T-339,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该标准起草工作。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以来,起草单位已经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行业内有关企业开展了深入研讨,目前该标准仍处于研究起草阶段。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将保持密切沟通,按照低速电动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动该标准制定工作,并以该标准为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规范行业的发展秩序。
可以看出,虽然由立项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两年时间,但低速电动车国标还远未成型,目前尚处于“标准起草阶段”。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GB/T 16733-1997),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阶段划分为9个阶段,即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可以看到低速电动车标准依然处于初期,后面还有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三个大步骤,直到出版阶段才算正式实施。目前来看,哪怕起草阶段接近尾声,国家规定征求意见阶段也至少要进行1个月的公示,之后要经过会审或函审,至工作组最终完成标准报批稿止,通常持续2个月左右,之后还要送达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参照电动车新国标,发布后还至少有一年过渡期才会实施。由此判断,今年低速电动车国标出台已经无望,经销商无需再继续观望。
针对本次答复函还有几点看法:
其一,草案迟迟难产证明低速车企业、高速车企业与相关专家之间的暂时还无法达成广泛共识。自去年低速电动车草案(并非正式文件)流出后就有专业人士表示这一草案完全不符合当下低速电动车行业的现状,引发巨大争议。
其二,国家一直在关注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也认可低速电动车产业,这对企业、对经销商来说都是一个正面的鼓舞,道理很简单,如果国家不想支持这一产业,也就不会大费周章、费时谨慎地制定相关标准,大家要对低速车行业有信心!
其三,不少经销商受某些媒体引导认为既然低速车国标就要出台那就等等看,持续观望,不愿进货对销售也热情不高。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短期不会出台,正印证了那句“法无禁止皆可为”,当下正是低速车进入旺季的时间节点,经销商完全可以放开了干,不用顾虑太多政策因素。
其四,新国标出台前反而是最好的销售时机,良机可遇不可求!新国标一旦出台虽然市场会进一步规范,但国标车既要上牌又要保险,甚至还需要驾照,使用门槛与销售成本陡增,因此当下才是经销商最好的销售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