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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五洲龙、万向等27家新能源车企正式暂停生产资质

2018/11/8 中国电动汽车网 EV芯视野 阅读:19536

『导读』若需恢复资质,这27家车企需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39号令)的考核。

中国电动汽车网讯,工信部11月7日发布公告,暂停五洲龙、万向汽车、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等27家车企企业及产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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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工信部9月3日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暂停资质《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第1批)》企业清单,共计30家;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已被移除特别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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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恢复资质,这27家车企需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39号令)的考核。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39号令)规定:


(1)第23条


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2)第25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3)第26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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