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征求《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该通告中提出,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中国电动汽车网获悉,近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征求《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该通告中提出,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原文如下: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应对环境空气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缓解空气污染程度,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简称《修订意见》),市环保局组织对《关于环境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穗环〔2014〕52号)进行了修编,形成了《关于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
附件:
关于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环境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穗环〔2014〕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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