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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

2018/12/24 新京报 阅读:12691

『导读』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二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二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此前一审后,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公众提出,为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建议根据汽车排量设置差别税率,并增加对新能源汽车免税的规定。


草案提出,对此,国务院方面表示,车辆购置税主要是为公路维护建设筹集资金,而应税车辆占用道路资源,与车辆使用何种能源关系不大;消费税、车船税已按车辆排量征收,对汽车消费进行调节,车辆购置税法不宜再作规定;目前国务院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下一步也宜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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