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被取消,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其中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被取消,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2018年,进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分别执行8%和10%的进口暂定税率,而最惠国税率为12%。换句话说,也就是一周后,8%和10%的进口暂定税率将被取消,如果进口日韩等国外动力电池企业的电芯产品,将按照12%征收进口关税。可见进口动力电池单体电芯进口成本将有所增加。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锂电池产品进口数量较少,相对而言出口的数量较大;同时,进口产品主要涉及3C类产品,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的进口数量本身就很少。
同时,尽管目前我国动力电池产能存在“结构性过剩”,而日韩等动力电池企业也多为高端产能,但鉴于动力电池产品进口量不大,因此他认为本次关税调整对动力电池“结构性过剩”的产业格局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对于日韩企业已经开始的中国布局,刘彦龙认为,目前日韩产品受补贴等政策影响,并未大规模进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因此本次关税调整对这方面的影响不大。但对于2020年之后的“后补贴时代”,日韩等国外进口的动力电池产品价格是否会受到影响,还得看那时具体关税的调整情况,但企业也一定要在其他方面做出相应调整。因此从2019年1月1日起,使用进口的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成本是否会更高目前还尚难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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