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
中国电动汽车网获悉,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已组织完成的《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2月16日。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2月1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6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39
附件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附件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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