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月2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7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 13.42亿元。
3月2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7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 13.42亿元。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2019年10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 2017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比亚迪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南京分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017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通过审核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59亿元。
此次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应是上述补贴资金中的一部分。根据此前公示情况,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还将会收到约18亿元财政补贴资金。
比亚迪表示,上述收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将提升公司现金流水平,有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资产负债率。
根据此前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规定,运营车辆申请补贴清算需满足2万公里行驶里程,从而导致补贴清算时间长、资金占用压力大,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池上游材料等产业链各环节都造成了较大的资金压力,部分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影响,生存举步维艰。
值得注意的是,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19年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规定: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外,工信部也正在积极清算2019年以前年度的补贴资金核算情况,以便尽快完成资金清算与发放,减少企业资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