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
12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甲醇汽车的全面市场化终于提上日程了。
通知发布具有划时代意义
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姚春德认为,《通知》的发布具有划时代意义。
2012年以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的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贵阳、兰州、平凉共10个城市,组织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但试点之后甲醇汽车何去何从,当时尚未有清晰的规划。”姚春德介绍。
2019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加快完善甲醇汽车产业政策、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并提高市场应用水平。《意见》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甲醇汽车产品,提出加快甲醇汽车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继续鼓励甲醇汽车在晋陕黔陇四省的推广应用,以及整车、燃料生产和加注体系建设。
“去年出台的《意见》,作为一份推广指南,对甲醇汽车的排放作了明确规定,但很关键的问题是,《意见》没有提出具体的测量方法。”姚春德指出,“对甲醇汽车的推广来说,它还是一个悬在空中的文件,无法真正落地。”
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甲醇燃料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下简称“《测量方法》”)。紧接着,就是12月15日工信部《通知》的发布。“生态环境部的《测量方法》和此次《通知》的出台,都是好的信号。”姚春德认为,“至此,甲醇汽车的管理已经形成一个闭环,正式进入了工信部的管理范畴。”
“下一步,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过相关检测,只要满足要求,就可以到工信部正式上公告,甲醇汽车离全面市场化也不远了。”姚春德表示。
“从内容上看,这个《通知》的发布是负有责任、务实的、科学的,考虑到了生态和工业制造各环节的合理衔接;从时间上看,《通知》发布距《测量方法》出台不到50天,工作十分高效。”工信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魏安力总结说,“整体来看,《通知》充分切合了当下能源利用讲究合理配置和清洁高效的目标。”
全球甲醇行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赵凯对《通知》的发布也表达了积极的看法:“这体现了国家主管部门对甲醇汽车的持续支持,更多的汽车企业将能够从中获益。”他进一步表示,从更大范围来看,这将有利于世界的低碳能源发展。“由于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全世界的主要汽车企业都在中国有业务,中国的政策及相关标准能够被其他国家借鉴,并对全球的清洁燃料汽车行业产生影响。”赵凯说。
标准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通知》的发布对甲醇汽车推广应用起到的导向作用和积极的技术引导作用毋庸置疑。对于《测量方法》和《通知》在技术内容和具体操作执行层面上的相关规定,甲醇汽车相关企业和行业专家从中国甲醇汽车技术目前领先世界的角度,从自主创新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在后续的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和政策支持中加以完善。
谈到甲醇汽车具体的准入要求,吉利汽车甲醇汽车技术总监金先扬认为:“甲醇汽车是新技术产品,现阶段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对甲醇汽车部分要求条款有些过严,例如,在几个非常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上。过于严格的标准要求,对新生技术产品实际是没有必要的,实事求是看目前的几个标准技术要求,实际带来的是产品开发和制造的成本提高,对总量的排放控制和环境影响效果不明显,但给消费者带来了购置成本的提高,对消费市场和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也是不友好的。”
“相关部门出于环保的考量可以理解,但现在某些指标要求汽油车都未必能达到。”有车企相关负责人也希望能够对相关要求进行调整,他同时表示,“当然,下一步,企业会继续加大投入提升技术以满足现有要求。毕竟从行业整体来看,这是甲醇汽车迈出了重大一步,意味着行政审批流程体系自此完成了。”
“由于社会设施不完善,使用环境不佳等原因,一些车企暂停了甲醇汽车产品业务。如今,随着工信部的新政策出台,可能会有所改变。”姚春德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尽管目前看来标准仍不完善,但随着工信部最新的发文,甲醇车从此可以正式走入汽车行列。至于其中还存在的疑虑以及不够公允的问题,还需留待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调整和完善。”
“管理标准需要随着技术进步,结合实际需求而不断完善。目前相关文件出台只是第一步,相信未来的管理标准会更加科学合理。我们现在是在用’零容忍度’要求甲醇汽车,因为实现碳排放达峰,走向碳中和,甲醇燃料的应用将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不可回避,不可忽视。”魏安力最后强调说。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