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要实现满足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并于10月9日发布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要实现满足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
据介绍,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强调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的同时,明确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意见》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同时,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国家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意见》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国家将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同时,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
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随着《意见》的发布实施,也将会设立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促进联盟,健全产品认证和准入的管理,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