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
预计2016~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将从50万辆增至200万辆: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获得中央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的前提条件是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具体的推广目标,估计2016~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将从50万辆增至200万辆,这与前期出台的政策目标基本一致。
客车技术路线倾向纯电动,估计6~8米纯电动客车仍将畅销。根据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新能源标准车折算比例,纯电动客车和插电混客车的折算系数分别为12和5,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混乘用车的折算系数均为1。估计私人消费新能源车不太乐观的省市或地区将大力推广纯电动客车以完成指标,获得财政补贴,其中纯电动轻客性价比最高。结合购置补贴以及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看,估计6~8米纯电动客车仍将畅销。
地方政策出台节奏提速,2016年一季度需完成上报工作:征求意见稿指出2016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应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案报财政部等五部门备案,否则将不得享受中央财政的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本轮地方政策出台的节奏明显提速,超出市场预期,预计新能源汽车行业经过2016年一季度短暂调整之后将重新迎来产销高峰。
预计2016~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将从13亿元增至26亿元:假设全国各地区均能按指标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预计充电设施奖励将从2016年的13亿元增至2020年的26亿元。如果奖励金额占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比例为15%,到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空间约为170亿元。
来源:平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