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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布电动车充换电收费标准 最高服务费暂定每度0.45元

2016/3/2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18760

『导读』太原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太原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元/千瓦时。

 

太原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太原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元/千瓦时。

 

根据《通知》,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两项费用,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纯电动汽车(七座及以下)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元/千瓦时。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纯电动汽车(七座及以下)换电服务费和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另行核定公布。

 

太原市发改委要求,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待正常运行后,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充换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重新核定价格。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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