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杨传堂在记者会上表示,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当中,对于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二是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
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和擅自转让。
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杨传堂称,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
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