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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单位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范围

2016/4/28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8385

『导读』甘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兰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应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要小于1公里。

 

甘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兰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应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要小于1公里。 

 

为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甘肃在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在全面落实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甘肃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预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依托连霍、京藏、青兰、福银等高速公路甘肃段沿线服务区开展快速充换电站建设试点,甘肃提出加强兰州、白银、定西、天水、酒泉、嘉峪关等省内重点城市间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逐步推进国、省道沿线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连接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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