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看到网上报道国家部门对15年新能源车骗补问题的处理意见,感觉是很有力度的,对未来规范市场很有促进。
近日看到网上报道国家部门对15年新能源车骗补问题的处理意见,感觉是很有力度的,对未来规范市场很有促进。而财政部表态继续支持新能源的财政资金需求也是令人振奋的,新能源车未来几年发展有补贴保证就能创出更高销量。但我们感觉国家还是应该更多的鼓励新能源乘用车的私人普及,尤其是推动非限购城市发展才是最迫切的方向。
一、国家确定新能源车骗补的范围
目前国家界定骗补和违规谋补方式主要有三种:
A\车辆未达到推广标准甚至未生产,违规取得牌照骗取补贴;
B\车辆符合规定,但卖给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未达到补贴条件提前谋取补贴;
C\车辆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补贴后大量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
国家对对两种行为都要从严处理,视情节不同采取的处理措施包括:取消财政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罚款、取消汽车生产资质,将问题车型从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等。
估计A类情况是最严重的,典型的骗补。这类企业未来估计要将问题车型从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甚至取消汽车生产资质,其力度是超强的。
而B类属于有违规行为,应该是追回补贴资金、罚款。企业未来发展不会受到严重影响。
而C类的违规行为很轻微,我个人为人最多也就是视情节追回补贴资金。尤其是部分6-8米轻客的使用的确用途不明,主要是为了拿补贴。
这样的分类处理对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人员也是很有压力的,毕竟如果属于A类骗补,地方相关协助办事人员必然要处理。
二、推广新能源的多种模式得到认可
1、地方限购的助力效应
除补贴资金撬动外,地方政府的配套鼓励政策效果显著。比如北京新能源汽车指标单独配置,以及上海“免费”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极大调动了消费者购买积极性。
这也是未来的各地短期内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模式。
2、商业模式创新
由于一般消费者在推广初期对新能源车使用有疑虑,推动以租代售,分时租赁等,也加速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与应用。但租赁用户的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目前不是主要关注点,推动起来就好。
3、预拨资金防范风险
2013-2015年,中央财政共拨付补贴、奖励资金284。44亿元。其中,2013-2014年,实际发放购置补助资金101。9亿元。2015年,预拨购置补助资金175亿元。这样的资金配置方式让企业发展新能源车在一定的可控范围内。虽然2015年的中央预拨175亿,但实际的理论补贴资金远高于这个数据,我估计在500亿左右。此次查骗补是对国家财政资金的有利保护。
三、公交领域新能源客车问题待解决
2013-2015年,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24。6万辆,占同期总量的一半左右。而各大城市的实际的公交车车总量并不大,这三年推广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数量接近,全国才有百万台出租,15年的新能源公交推广能超过出租,可想其数量之巨大,但该领域不同程度出现“先突击集中买车,再找最终用户”的情况,导致部分已售车辆闲置。这也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考虑,先完成目标再说。财政补贴资金的浪费严重。
而近期的江浙地区大雨带来的新能源车的过度推广的问题也有显现。我们还是应该合理发展天然气大客车,实现公交能源的多元化,保障交通顺畅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要求,而不是发展新能源车。
四、新能源车发展核心在非限购城市的私人消费突破
我们的新能源车还是抓紧考虑限购之外的地方的市场突破,让中小城市的消费者乐于购买新能源车。毕竟中国的电动自行车创造世界奇迹,是巨大的成绩。新能源乘用车也应考虑如何接地气的问题。目前的新限购城市的A级电动车难有大市场,车企也应面向限购之外的广大市场。
电动客车是地方政府的钱,花钱不心疼。我们的新能源车政策应该看到新能源乘用车发展的结构性风险,乘用车的政策力度严重不足,没有激发百姓购车需求。因此未来的新能源车政策更多要考虑如何激发中小城市百姓的购买需求。
随着乘用车企业面对严峻的降油耗压力,出台替代财政补贴的机制和政策很是迫切,例如采取平均油耗法规与积分交易机制的组合,让车企既要发展汽油车节能,也必须发展新能源车,突破限购之外的市场是车企必须解决的课题。
总之,国家对新能源车补贴的骗补和违规牟补均处罚是有利于节约宝贵的补贴资金,为未来新能源车发展奠定较好的补贴环境基础。而出台平均油耗法规与积分交易机制的组合政策,替代财政补贴政策,这对2020年后的补贴退出后,将使新能源车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我们期待油耗奖惩和新能源积分政策组合推动车企在非限购城市发展私人新能源车,这样的平等竞争的超大市场远比北京市场的突破有意义,大市场才能出来强势产品和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才能推动中国汽车工业由大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