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山西省4部门日前出台政策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补贴,执行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山西省4部门日前出台政策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补贴,执行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补贴车型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制定的《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电动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本省销售和公安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消费者,包括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
法人消费者是指在本省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自然人消费者是指本省户籍居民,以及在本省拥有合法工作和稳定住所的外省市居民和外籍人士。仅限于购置乘用车。
补贴方式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在山西销售电动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本省财政补贴后的价格,将电动汽车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直接按销售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扣减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后支付购车款。
补贴标准
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
企业义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授权销售机构有义务将国家和我省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告知消费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授权销售机构应向消费者公开电动汽车市场指导价,并严格区分企业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贴,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不得以已享受价格优惠等为由拒不兑付补贴,不得因财政补贴而提高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确保消费者切实享受国家、省级财政补贴。
此外,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还需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