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日,市交警支队发布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将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车”整治),违法将罚款。
昨日,市交警支队发布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将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车”整治),违法将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目前市区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突出的状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区开展“三车”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以市区客运站、物流市场、集贸市场、购物中心、医院、学校及相邻的主要道路为重点,对三轮电动车加装车棚、私装乱改、非法客运、无号牌上路行驶、闯红灯,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及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辖区警务平台要结合辖区此类车辆违法特点,坚持见违必查、依法严查、教管并重,在重点部位开展“攻坚式”整治;警车巡逻时做到见违停车、及时拦截、随时查纠。同时,协调市交通客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查非法客运车辆。
【处罚金额及措施】
电动车加装雨棚等非法装置
电动三轮、四轮车闸装,罚款500元(违法代码10870),责令恢复原状;据不履行的,可以代履行强制切割并恢复原状。
电动自行车加装,罚款50元(违法代码20412)。拒绝罚款,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
二、三轮摩托车类交通违法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罚款500至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法行为代码10050、10051、10052)。
驾驶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违法行为代码17171)。
驾驶摩托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罚款20元,扣1分,扣留摩托车(违法行为代码11100)。
驾驶摩托车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罚款20元,扣1分,扣留摩托车(违法行为代码11090)。
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扣2分(违法行为代码12070)。
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扣3分(违法行为代码13440)。
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100元,扣6分(违法行为代码16250)。
三轮电动车类交通违法
三轮电动车按照三轮摩托车标准予以处理。同时,教育和引导车主,购买可以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四轮电动车类交通违法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至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法行为代码10050、10051、1005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违法行为代码1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