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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增公共服务汽车有新规:新能源汽车不得低于50%

2016/7/15 新华报业网(南京) 阅读:9489

『导读』南京市今年将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502辆,硬性规定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物流车(含邮政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汽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50%。《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14日已下发。

 

《方案》规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定向保障车、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50%,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单位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选择新能源汽车,因特殊需求须购买传统燃料汽车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今年还将根据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数量和车型,建设各类充电桩3000个。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南京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口,将在公共交通、通勤、旅游、邮政、物流、市政、环卫、工程等公共领域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群,增强社会使用信心,最终引导和鼓励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使私人消费者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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