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在新编撰的《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上,我们的“老朋友”李钢同志指出,反对推行低速电动车。
(中国电动汽车网记者 齐凯强)近日,在新编撰的《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上,我们的“老朋友”李钢同志指出,反对推行低速电动车。
李钢表示,所谓低速电动车产品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一方面是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违法产品,另一方面是个别地方政府纵容这种产品的使用致使执法监管不到位。虽然低速电动车有一定的低端需求,但低价的背后是质量不过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及老百姓生命安全,不应支持落后技术。
此外,李钢还说到,现在绝大多数低速电动车的卖点是不需要牌照、不需要驾照、不需要上保险、不用纳税、可以随便停车等等,总之都是不按规矩的行为。假使低速电动车正规后,要上牌照、要驾照、要上保险、要纳税、不能随便停车等等,他们的产品肯定没有竞争力,他们企业就要死掉的。
好,听完李钢同志说的话,小编带你一点一点看。先来看第一点,“所谓低速电动车产品是违反《道路安全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违法产品”。小编不知道“钢哥”是从哪条哪款看到在低速电动车违反了我国的《道路安全法》?小编查阅了全文条款,并没有一条有提到低速电动车不允许生产或者不允许上路的条款。莫非此条款是钢哥在梦中所发现的?此外,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过,要大众创新和简政放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既然,低速电动车“法无禁止”,又谈何违反了《道路安全法》?
再来,下一点,“虽然低速电动车有一定的低端需求,但低价的背后是质量不过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及老百姓生命安全,不应支持落后技术。”在这一点上恰恰相反,低价不一定低质,早在2012年由工信部、科技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展的‘短途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摸底检测分析项目’调研中,就陆续对小型电动汽车企业的畅销车型进行了性能试验,包括100%正面、侧面碰撞、最高时速、加速性能、爬坡性能、可靠性等数十项。这些指标是完全按照《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的。而且,山东省小型电动汽车每年都能批量出口到到欧洲、美洲,并取得当地的相关认证、上路行驶。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山东省主要企业出口量超过2000辆。所以说,钢哥,请问您真的了解这个行业吗?
最后一点,李钢所提出的低速电动车的竞争力在于不按规矩办事,假使低速电动车正规后,低速电动车就没有竞争力。说到这里,小编先来带大家看一组数据,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5年新能源汽车(其实就是高速电动车)销量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4倍。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17.7万辆和1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达125%和126.9%。而低速电动车,在2015年山东省产销量分别达到了36.88万辆,同比上升57.8%。今年山东省低速微型电动汽车市场产销有望突破55-60万辆,加上河北、河南等地,预计今年全国销量将突破百万辆大关。
国家每年花费上百亿元给予新能源汽车补贴,却没有一个毫无资质的低速电动车有市场。竞争力究竟源自哪里?是产品的外观?是性价比?还是其他的什么等等?归根结底,竞争力还是来源于市场需求。特斯拉再豪华,没有市场需求,照样无法在大陆推行。
而我们低速电动车行业的“老朋友”李钢同志,“几次三番”的反对低速电动车的推行,原因到底何在?小编不仅大胆做个猜想,是否是市场竞争的原因?高速电动车对低速电动车一直是一个不曾降温的话题,李钢“狠批”低速电动车,是否也与其身后的企业有着一些关联?
归根结底,低速电动车目前为止确实是无法可依,除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之外,国家政策还是处于空白之间,这也就导致了很多非法的小作坊式的企业的乱入。所以,还是期待国家能够早日拿出政策,规范行业,也好让低速电动车行业有法可依。
(审稿:桂良 编辑: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