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的沈旭华,是嘉兴市区较早开上新能源汽车的人之一。但沈旭华买车的经历,却非常复杂。一年前,他委托深圳的朋友买车,再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原因是没有财政补贴政策,嘉兴几乎买不到新能源汽车,而深圳当时的补贴非常高。综合下来,这样一辆原价接近30万元的车,沈旭华自己只要出20万元左右。
目前秀洲区的新能源汽车,绝大多数是像沈旭华这样从外地过户而来的。近日,记者从秀洲区发改局获悉,今后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有财政补贴了。根据《嘉兴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操作细则》,今后,秀洲区消费者若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将获得地方财政补贴。对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大于等于100公里的,给予每辆最高2万元的补助,且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车辆销售价格的10%;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1万元/辆的补助,且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车辆销售价格的5%。
需要提醒的是,能够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的个人,指的是嘉兴市本级户籍人员;持有效的嘉兴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嘉兴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嘉兴市《浙江省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市本级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嘉部队(含武警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此外,必须是在嘉兴市本级购买、上牌且运行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才能享受财政补贴。
对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给予400元/千瓦时的补助,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每辆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充电桩至关重要。当初沈旭华请了电力部门帮忙,自己搞了一套简易的充电设备,每天晚上都要给汽车充电,早上上班时,拔下充电线,就可以在纯电动的模式下,行驶80公里左右。
今后,对公共快充桩(装置)的建设,财政部门将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20%的补助,每个公共快充桩(装置)补助不超过2万元。对经批准率先完成10个以上快充桩(装置)报建的小区,经考核评选列为示范小区的,给予物业公司2万元的奖励。
为让消费者更直接享受到财政支持政策,在购买过程中,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由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先行垫付给消费者,随后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每季度再向财政部门提交财政资金补助申请。
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企业向嘉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投资企业提出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