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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月起实施 电动四轮最高时速不超50公里

2016/10/20 山东商报 阅读:13704

『导读』山东是电动车生产使用的主要省份之一,已经形成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并举发展的格局,虽该类产品销量不断上升,但标准化程度低,企业间产品参数和性能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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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电动车生产使用的主要省份之一,已经形成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并举发展的格局,虽该类产品销量不断上升,但标准化程度低,企业间产品参数和性能差别较大。近日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与山东省新能源电动车产业联盟共同发布了相关团体标准,对五类电动三、四轮车的车速、续驶里程、制动距离、说明书等进行了规范,记者注意到各类标准最高车速都不超过50km/h。

 

低速电动车泛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安全技术性能尚达不到现行电动汽车标准的这一类车。本次发布的技术标准由山东省新能源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拟制,将于2016年11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主要涉及轻型电动三轮车、载货型电动三轮车、封闭型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四轮车、电动四轮搬运车等五项通用技术条件,主要目的是规范和保障省内联盟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提高联盟企业的标准化水平。虽然属于团体标准(TB),并非国家标准(GB)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对行业内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有利于整顿低速电动车行业的乱象。

 

对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标准问题标准都有具体规定。其中轻型电动三轮车最高车速20km/h~35km/h,封闭型电动三轮车25km/h~45km/h,载货型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四轮车、电动四轮搬运车最高车速则都是25km/h~50km/h。一次充电续驶里程,封闭电动三轮车不小于40km,轻型电动三轮车不小于30km,微型电动四轮车、载货型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搬运车都不小于50km。针对整车尺寸、电压、车体强度、制动性能等共8项进行强制检验。另外,倒车距离以及说明书也有检验标准。据了解,行业团体标准没有强制性,目前仅靠行业自律规范电动车市场并不现实,国家也正在推动出台相关国家标准,届时将有望实现全行业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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