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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前瞻丨河南濮阳印发《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

2016/11/23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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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3日,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印发《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电动汽车网综合报道 记者 张丽沙)11月13日,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印发《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据了解,该通知对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备案管理等各项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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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需要何种条件?


本实施细则所称低速电动车,是指由电动机驱动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设计车速小于80km/h的低速电动车(包括客、货、专用车)。将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备案是很多地方政府采用的首项管理措施。那么在濮阳应该如何申请备案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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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提到,申请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备案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三)具备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符合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省标准及规定;(五)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六)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


申请低速电动车产品备案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产品符合《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XB 01/T 001-2015)要求;(二)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三)产品经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四)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套暂行办法的附则中提到,对进入濮阳市销售的外地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只需持《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和所在地备案文件及整车质量安全检测报告进行登记备案,且相关产品的检测认定标准不得低于《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要求。


合作示范区推动政策出台


低速电动车涵盖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低速电动汽车等。近年来,这类车型因其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方便快捷,在中小城市、县城和农村的销售十分火爆,市场需求旺盛。据省工信委的初步统计,去年河南省低速电动车产能达20万辆,产销超过10万辆,同比增长约一倍。


作为较早解禁低速电动车的省份之一,河南省已经把发展低速电动车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连续四年列入全省工业行动计划,连续五年纳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相继出台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和生产规范条例。而濮阳市工信委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也与河南当地对低速电动车的支持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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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9月9日,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还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根据协议,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10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10个省辖市将在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企业生产管理、车辆上路运行、市场管理、创新研发、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符合省情的低速电动车管理发展道路。


在这10个省辖市中,许昌、洛阳、驻马店、开封、商丘、济源等地早已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而濮阳此次出台的暂行管理办法也算是填补了自身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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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针对河南省小型电动汽车(也称低速电动汽车)的增长势头,濮阳市政府曾于10月11日印发《濮阳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有效期为3年。该办法从生产、销售、上路、管理等方面出台了详细规定。更值得关注的是濮阳不仅公开支持发展小型电动汽车,更通过财政补贴刺激生产与购买,在车辆购买领域每年将投入2000万的补贴资金。


附件:

附件1: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docx

附件2:濮阳市低速电动车产品备案申请书.docx

附件3:濮阳市低速电动车产品备案申请书.docx

附件4:低速电动车年度报告.docx

附件5: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6:濮阳市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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