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于12月5日完成对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
近日,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于12月5日完成对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
公告如下: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投资设立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经工商部门核准, 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完成了对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INILKF2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交通车辆内饰系统、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塑料色母粒、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新能源物流车整车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