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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能源汽车年度三大关键词:骗补、准生证与“有形的手”

2017/1/3 时光汽车 阅读:6283

『导读』 对于2016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来说,有很多可说的,可谈的。首先绕不开的就是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新能源汽车


对于2016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来说,有很多可说的,可谈的。首先绕不开的就是新能源汽车的销量。2016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仍然在起伏中向前,势头不可阻挡:根据全国全国乘联会的数据,2016年1-11月新能源乘用车实现销量28万台,同比增长102%。16年1-11月的新能源乘用车总体销量28万台,同比增长102%,其中纯电动车销售20.9万台,增长145%;插电混动销售7.3万台增长35%。预计12月与11月份一样,将会迎来大幅增长,从全年的销量走势来看,主要呈现上升—停滞—拉升的发展态势,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曲折增长。

 

除了销量,这一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还有一些可说可谈的事,笔者总结为:骗补、准生证与“有形的手”。

 

一、骗补:新能源汽车企业“心里的石头”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最受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骗补”,这个话题一直持续到年末,首先简单梳理一下“骗补”事件的一个基本的脉络:

 

2015年12月,某媒体一篇关于新能源汽车“骗补”的报道引爆该话题;

 

2016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2月1日正式启动检查工作,至3月下旬结束。

 

2016年5月28日,财政部官网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骗补的现场核查已经完成,进入会审阶段。

 

2016年7月6日,国资委发布新能源汽车督查报告部分内容,并公开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所做的批示。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公开通报并处罚苏州金龙汽车、苏州吉姆西、五洲龙、奇瑞万达、少林客车等五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其中苏州吉姆西被取消整车生产资质,成为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

 

2016年12月初曝出,苏州吉姆西董事长杨水平于2016年7月14日被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正式逮捕,成为因“骗补”被逮捕的首位高管。

 

2016年12月13日、16日,中通客车、九州汽车、宇通客车相继发布公告分别收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20.36亿元、10.844亿元、30.9488亿元,2015年补贴也陆续进行发放。

 

2016年12月20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有牌无车”的苏州金龙、河南少林客车、奇瑞万达、五洲龙四家“骗补”企业予以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等处罚措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涉及“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识不符”问题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也将陆续下达了处理处罚文书。

 

至此,新能源汽车“骗补”的调查正式告以段落,新能源汽车企业“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

 

“骗补”的影响除了在市场方面,更在于政策,政策的“破”与“立”牵动着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的“破”。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和产业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位置,尤其在新能源汽车还处于培育阶段的时候。2015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具体明确了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同时从2017年开始进行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但是紧接着爆发的“骗补”问题几乎否定了这一政策,打乱了整个产业扶持的节奏,这一政策也很快从从财政部官网下架。“骗补”的出现显然在政府的意料之外,对于整体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新评估和管理政策也处于一个停摆的状态,尽管有很多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其中都有一条“最终以国家管理政策为准”,这就像正在高速驾驶的一辆没有刹车的火车,有人说火车上的“危险物品”,需要停下来,没有刹车,只能人为在后面拉停。“箭在弦上”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很尴尬。这一切都得等“骗补”调查结果出来才好决策。现在“骗补”调查基本结束,其处理原则为分类差异处理,对严重“骗补”的进行了严厉的公开处罚与通报。至此新能源汽车最为重要的补贴政策被“破”。政策的“立”。最近有消息称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经会签完毕,预计将于12月中旬发布,但是现在已到下旬,但是依然未公布,也证明了政府经过“骗补”之后对补贴政策的谨慎,“立”的艰难,希望“立”恰到好处,真正起到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的目的。

 

二、准生证:新能源汽车乘用车门槛的开放

 

汽车生产资质,尤其是乘用车的生产资质对于一个汽车企业来说就是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没有这个,你就过不了这个门槛,也就难言发展壮大。现在很多企业动不动就想着造车,笔者其实很想说,先拿到这个资质再说“轰轰烈烈”宣传不迟,拿到这个资质那就证明距离造车成功了三分之一。

 

燃油车的生产资质的大门基本关闭了,国务院已经发文明令“原则性不同意了”。但是“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那么就会给你打开另一扇窗”。燃油车生产资质的大门关上了,但是新能源汽车乘用车的资质又打开了。早在2009年6月25日,国家工信部颁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这就为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资质的开放奠定了一个基础和埋下伏笔。时隔6年之后,2015年6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7号)宣布自2015年7月10日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此,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的大门终于打开。

 

2016年3月16日,北汽新能源率先拿到了,这是“闸门”打开后的第一张牌照;

 

2016年5月16日,长江汽车拿到第二张,年产5万辆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项目,车型可能为小型SUV长江逸酷;

 

2016年9月14日,前途汽车拿到第三张,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其中纯电动跑车15000辆,微型纯电动车35000辆;

 

2016年10月25日,奇瑞新能源拿到第四张,主要为8。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其中新增6万辆纯电动乘用车产能;

 

2016年11月15日,江苏敏安拿到第五张,主要为年产纯电动车5万台项目,涵盖新能源SUV、跑车、物流等;

 

2016年12月15日,万向集团拿到第六张,主要为年产50000辆增程式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主要产品包括10000台KARMA增程版混合动力汽车和1000台纯电汽车,35000台Atlantic平台系列产品增程版汽车和4000台纯电版Atlantic汽车;

 

2016年12月26日,江铃新能源拿到第七张,主要为年产纯电动车50000辆项目,包括E50、E200、E300三种车型;

 

虽然受“骗补”的影响,但是新能源汽车乘用车的资质的持续发放,给不振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添加了“一把火”,这一把火也贯穿了2016年全年,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牌照的发放速度明显在加快,特别是9月份以来,每个月就有一个企业可以获得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牌照,而到12月更是发了两张,2017年还会继续这个发放速度吗?值得期待。

 

三、有形的手:持续的政策关注

 

2016年,国家、省市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60多项,笔者在9月的《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爱与恨:一边是喏喏溺爱,一边是严肃查处》文章中梳理了前9个月出台,这里不再一一列出,筛选了5项有代表性的、影响最大,在这里盘点一下:

 

1、2016年1月14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

 

历经76批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发布,仅247款车型入选。而在2016年4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电池厂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都不予以通过。截止2016年12月29日,仅发布了5批。

 

2、2016年1月18日《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由补贴新能源汽车车型转向补贴和奖励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及运营,加深整个产业的横断面,拓宽产业发展,这一政策出台,大大促进了整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3、《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进入制定程序

 

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示了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其中《四轮低速电动技术条件》在其列中。10月28日,国家标准委下达2016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其中,一直备受行业关注和期待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就被列于其中,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进入到合法化的进程。11月18日,《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组筹建及第一次会议召开,12月27日,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召开。这对于低速电动行业来说是一件大事,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低速电动的合法化,意味行业叠合效应将进一步加强。

 

4、2016年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企业应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组等,行业组织应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从企业、政府、行业组织三个层面对新能源汽车安全做出明确的要求,这也是工信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第一个正式明确的规定要求。而12月26日,公安部消防局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总队《印发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灭火救援规程和锂电池生产仓储使用场所火灾扑救安全要点的通知》强化了对新能源汽车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5、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启用

 

2016年4月18日,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我国将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1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将率先试点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新能源汽车也正式拥有了“专属牌照”。

 

此外,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2017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征求意见稿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均为征求意见稿,并未正式发布,但或许这几项重要的政策很有可能于2017年正式发布。

 

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有阴云,但是却为2017年或更长远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埋下了一个很好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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