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讨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要求,着力提升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供同行参考。
工信部2017年1月16日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应具备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逐条去落实,把功课做足了,才有通过审查的可能。本文讨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要求,着力提升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供同行参考。
一、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规定总体理解与把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其附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对新能源汽车申请企业在设计开发能力方面提出8项要求,其中3个否决项,5个一般项。
“设计开发能力”的规定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中已经由原来的第二位提到了第一位。这说明,设计开发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开发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申请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申请后3个否决项必须一次性通过,一般项不通过不超过2个。否则,要重新来申报。每一次申请,企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如果一次不能通过审查,同时也会严重挫伤企业有关申报人员的积极性,对企业品牌也是一次较大损伤。
二、对设计开发能力要求的深度理解与掌握
1.第1条的规定内容是:
①应建立专门的设计开发机构。
(注:所谓“专门的”,其含义是,他必须是常设的,而不是临时性的。)
②应配备与设计开发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专业技术人员是有专业教育背景、有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其能力、数量、岗位分布应满足相应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的要求。)
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
a)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准入的,还应具有发动机整机、机构和系统、机电耦合装置的研发人员,以及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控制系统二次开发的人员。
(注:这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跨机、电两个专业以上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b)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准入的,还应具有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及相应的控制系统的研发人员。
(注:这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跨机、电、电化学三个专业以上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③并能完成以下工作:
a)整车控制系统软、硬件设计、调试、标定。
(注:这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职称的。)
b)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动力耦合装置的匹配、电器附件的匹配。
(注:这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职称以上的。)
c)设计计算和仿真分析。
(注:③b)小项将是审查重点,理由是,如果有匹配技术资料且满足规范,基本可以判定,第一项规定基本落到了实处。)
2.第2条规定内容(否决项)
理解和掌握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制造方面的技术,
(注:对要求“理解”的含义,一是“细要求”如何体现“大要求”的主旨;二是“细要求”在“大要求”的结构中的地位。)
至少包括:
(1)相应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对各类别汽车产品开发和制造方面的技术要求。
(注:做传统汽车的基本要求。)
(2)整车控制系统技术,包括整车控制策略、系统/部件/元器件硬件和软件的基本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要求、控制器软硬件设计、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安全及环保风险、测试评价方法、标定、故障诊断和解决措施等8个方面要求。
(注:电动汽车的整车控制系统技术,包括8个方面的子要求,必须配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为组长,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小团队。)
(3)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其他电器系统附件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
(注:整车控制系统与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其他电器系统附件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这是理论层面的要求,这里必须配备有“计算机接口”理论和实际经验背景的工程技术人员。)
(4)整车与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动力耦合装置、电器附件的集成和匹配。
(注:整车与能源系统、驱动及耦合装置、电器附件等的集成和匹配,这里要配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
(5)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准入的,还应理解和掌握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控制系统的技术;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准入的,还应理解和掌握燃料电池系统控制、储氢系统控制方面的技术。
(注:①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的特别要求是,要掌握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控制系统的技术。②对燃料电池汽车生产的特别要求是,要掌握燃料电池系统控制、储氢系统控制技术。)
(6)整车刚度和强度与动力学分析、安全性仿真分析、整车NVH仿真分析、电子电控系统分析、整车通讯系统分析、热力学分析、机构运动分析、操纵稳定性和平顺性分析方面的设计计算和仿真分析等。
(注:对行业里常用计算机分析工具的应用提出8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安排多名专业技术工程师担任这些分析工作,二是要有分析结果且应用到位,这个技术含量较高。)
(7)产品试制、试装、调试、标定、试验验证、评价。
(注:这要求机构分工合理、新产品开发工艺环节要完整无缺。)
3.第3条规定内容:
①应建立适于本企业的整车及电子电控系统软、硬件开发工作流程和开发管理手册,应包括参与部门及职责、时间节点管理、输出物管理、评审、验证、确认等方面的内容。
(注:建立开发工作流程和开发管理手册,对管理手册提出了①部门及职责;②时间节点管理;③输出物管理、评审、验证、确认等三个不能缺的要求。这里要安排质量管理工程师担任。)
②应建立与整车、电子电控系统软/硬件、底盘、车身、车架、驾驶室、专用装置相关的设计规范、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规范,其内容应覆盖相关设计、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过程,以及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等内容,应能够指导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电子电控系统软/硬件设计、其他系统设计和匹配、自制总成部件设计、拥有知识产权总成部件设计、通讯和数据交换协议开发工作,以及相应的匹配标定、试验验证和评价、确认等方面的工作。
(注:对整车(部件)的设计规范、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规范提出了“应能够指导”指导意义,这里要安排高级设计工程师牵头、由品管工程师、实验工程师、标准工程师组成的团队。)
②对于其他不具备知识产权的总成、部件,应具备完整的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规范。
③设计规范、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规范应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应用。
4.第4条规定内容:
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内容至少应包括:
(1)申请车型使用的金属和非金属原材料性能数据;
(2)基础车型或类似产品的设计平台基础数据、图样、规格参数、技术要求等;
(3)申请车型的整车和底盘、整车控制系统、其他系统和总成/部件的图样、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设计计算和仿真分析结果、对车辆运行安全状态监测的结果;其他不具备知识产权的总成、部件的接口、通讯、外廓尺寸和安装尺寸、功能和性能要求。
(注: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其至少应包括原材料性能、产品技术数据、车辆运行安全状态数据、其他外来总成(部件)的属性数据,这里要配备计算机数据库专业的工程师。)
5.第5条规定内容:(否决项)
①具备必要的整车、整车控制系统、其他自行设计开发的系统和总成的开发工具、软件及设备。②具备必要的开发工具、软件及设备能够完成相应的开发工作。
a)整车和整车控制系统功能和性能开发;
b)效果图设计、三维数据扫描及处理、绘图、整车及系统仿真;
c)电路板设计及电路仿真、通讯和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d)控制策略建模、自动代码生成、调试、标定、编译、写入、控制器软/硬件测。
(注:具备必要的开发工具、软件及设备不能缺,而且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实际效果。这里要配备由产品设计高级工程师牵头、由计算机有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工程师组成的团队。)
6.第6条规定内容:(否决项)
(1)应分别满足相应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对整车和自制部件的试制、试装、调试能力的要求。
(2)相适应的试验验证能力,包括整车、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其他自制部件的试验验证能力等。至少包括:
a)还应具备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试验验证能力;
b)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
c)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
d)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注:试验验证能力规定得很具体了,同时对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申请燃料电池汽车提出特别的要求,实际上要求企业必须配备这些试验验证设备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一个团队,这个团队已经分工很细了。)
7.第7条规定内容:
1)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应充分适宜;
2)应对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保存相应记录。
3)设计输出所形成的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应完整,并可以指导生产。
4)设计评审、验证的项目应充分、合理,应包括总成部件、系统、整车的功能、性能,重点关注安全性。
(注:对产品设计、制造过程设计开发输入、输出要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图样、技术文件应完整,这里要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要做到位,经得起审查。)
第8条规定内容:
①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应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确认,必要时进行验证,同时应满足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要求。
(注:这里要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要做到位,经得起审查。)
②应保存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记录,包括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
(注:这一条,实施上没有技术上的难度,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做不到,主要对其重视度不够。这里要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要做到位,经得起审查。)
三、设计开发能力的规定,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是直接的
许多企业领导人,往往苦于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没有满意的招而苦恼。于是,出高价钱,请培训机构找名师,给高层管理人员、骨干(核心)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而实际培训效果与期望相差太远。
笔者认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对设计开发能力的规定,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是直接的。理由是,这些规定由国家工信部聘请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起草的、是严格按国务院部门级文件流程审定(会签)的,其内容的权威性是国家级或者世界级的,是最前沿的管理、技术实践的最新的总结,其先进性是其他培训教材不能比的。
这些规定是最好的培训教材,用这个规定来培训有关人员,针对性强,其培训效果立马能得到验证。通不过《准入审查要求》,说明培训效果不好。培训教材没有问题是可以肯定的,问题出在培训老师和参加培训学员的身上。
企业主管新能源汽车设计开发高层管理者,自己要带头学习,应理解和掌握《准入审查要求》是基本要求,不应理解是申报职能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