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济南地区的低速电动车经销商联名给济南市政府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愿书全文如下:
济南地区低速经销商给济南市政府的请愿书暨谏言书
尊敬的济南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济南经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经销商,近期济南市交警队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对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开展集中拦截、查扣、罚款和拘留。罚款的理由是不能上牌照,给有车的老百姓造成很大的生活困扰,对我们经营活动造成滞销,生意惨淡,无人看车,只能选择关门停业。
早在2012年第52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展小型电动汽车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微型电动车产业的同时进行规范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国家工信部也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筹建及第一次会议,并于国家工信部官网发布。政策的滞后造成低速电动车没有标准,上不了牌照,也未明确办理怎样的驾证,长期以来,开车的老百姓都采取忍气吞声、花钱了事的做法。被查扣的车辆面临的处罚与执法不一,造成很大的民愤,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低速电动车是一种经济实用、符合民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交通工具,面世后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为普通群众的日常出行、为我们的生活、为城市的环保做出巨大的贡献,由于是新生事物,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更没有国家标准。处于对新兴市场的扶持和对人民群众的关怀,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规范驾驶者的驾驶证等级、发放了低速电动车专用号牌。
我们济南市目前没有制定低速电动车的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上出现了真空,使管理陷入了混乱,这种强制性的扣车、处罚、拘留造成市民怨声载道,我们商家也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罚多罚少、拘留不拘留,完全变成了个人行为,其行为虽然是少数,但也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李克强总理曾经讲过,对于市场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人民,人民的呼声就是政府的责任,重点在于疏导和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这是懒政的表现。
济南市当前三轮车、四轮车的保有量预计在10万辆之上,这些车辆关乎着底层老百姓的生活和民生,他们不可能总是放在家中看着,当前交警队这种做法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
我们建议济南市委市政府能早日出台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三轮车四轮车需要怎样的驾证、需要怎样的牌照、可以走哪些路段?或者明确现有的市场存量电动车给予挂2-3年的临时牌照,到期后给予报废处理。充分顾及和考虑老百姓的感受,让这个受到人民喜爱的新生事物,对老百姓有生活帮助的新生事物得到更好的有序的发展,做到规范处理而不是一罚了之,做到真正的执法为民。
请愿书原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