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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见证江淮与大众签约成立合资公司,投资60亿各占50%股份

2017/6/2 中国电动汽车网 阅读:10859

『导读』6月1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共同见证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在德国柏林正式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

6月1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共同见证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在德国柏林正式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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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双方组建合资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实现在中国和海外市场共同合作开发、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提供出行解决方案等,并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共同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并希望将这种模式打造成中国汽车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新形势下的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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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和增程式乘用车);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部件;销售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等业务活动。同时,合资公司可以在移动出行、车辆互联、大数据、二手车平台、再制造等新业务领域进行合作。


公告还显示,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双方各出资10亿元,各占资本总额50%。江淮汽车将向合资公司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关联公司可以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帮助合资公司对大众特定的PQ平台进行电动化改造,以及对江淮汽车许可至合资公司的车型进行产品质量与性能提升。合资公司成立后,将设立一个新品牌,并规划全新新能源汽车工厂建设,目标将年产36万辆规模产能。


编辑总结: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的合作,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双赢、优势互补的开始。一方面,大众能够与江淮合作开发新能源车型,且由江淮生产落地,可依托其在国内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产品矩阵;另一方面江淮可学习大众先进的造车经验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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