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21日表示,国家财政补贴并未全部到位,对于骗补企业,没补贴的钱不会下发,已补贴的钱一定要扣回。要依法进行处置,直至取消这些企业的资质。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21日表示,新能源汽车骗补不是大规模事件,但“不管有多少辆,发现一起,绝对处置一起”。他强调,国家财政补贴并未全部到位,对于骗补企业,没补贴的钱不会下发,已补贴的钱一定要扣回。要依法进行处置,直至取消这些企业的资质。
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推广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如果出现严重的骗补现象,显然是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特别对那些旨在潜心研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安全保障等的企业,会受到严重冲击。
事实也是如此,从这些年来财政资金补贴,特别是新兴产业的补贴来看,确实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骗补、乱补、瞎补、盲补现象。特别是前几年的光伏行业补贴,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还造成了光伏行业的盲目投资、盲目建设、盲目跟风,引发光伏行业的恶性竞争,且这样的后果,至今没有得到有效修复。
那么,为什么在国外能够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能够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政策,在我国却常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呢?除了财政补贴资金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呢?显然,管理只是一个方面,对如何发展新兴产业、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如何利用财政资金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也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光伏还是新能源汽车,都是以产量来衡量补贴标准、补贴水平、补贴金额的。也就是说,只要完成的量越大,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就越多。自然,企业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在量上做文章,以期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资金。
以光伏补贴为例,最早的办法是发一度电给一份补贴。这也意味着,企业发的电越多,补贴的资金也越多。至于这些电发出来以后能不能上网使用,一概不管。结果,发的电越多,发出的补贴越多,浪费的资源就越多,损失的电也越多。算算账,光伏行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实质上却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虽然后来调整和改进了补贴方法,以最终的用电量来进行补贴。一方面,牛已过了河,补贴的大头已经发了出去,该浪费的也已经浪费了,亡羊已经补不了牢;另一方面,光伏行业已经出现了过度竞争,区区补贴已经难改光伏行业的衰落与衰败。
事实上,财政对光伏行业的补贴,从起步起就是方法不正确、导向不明确、目标很模糊的,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就是一种赶时髦、求效应的工作方式。想一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完全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投资光伏产业,为什么这些企业同样能够获得大量的财政补贴资金,不就是因为财政资金补贴办法很模糊、方法过简单、标准过低下、很不讲究补贴策略吗?相反,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财政资金补贴办法时,不仅看发电量、用电量,还要看技术含量,譬如转化率、衰损率等,迫使企业不仅要在量上做文章,更好在质上下功夫。那么,拉上几个人就搞光伏的现象就不会发生,许多假的和劣质光伏企业就不会出现,最终也就不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以及行业的恶性竞争。正是因为财政资金补贴只讲量、不看质,才直接导致光伏行业的盲目投资、盲目建设,导致后来的过度竞争、恶性竞争。
现在,新能源汽车补贴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亦即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补贴,只看销售的数量,而不看这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含量、安全性能,不看这些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同类产品的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那么,对企业来说,就不会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安全性能、电池的利用效率等方面下功夫,而只会在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数量上做文章。恰恰是,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最急需解决的是技术创新、安全保障、竞争力提升。那么,财政补贴资金也就应当依据这样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至少拿出一半资金来补贴技术、标准、电池性能、安全保障等重点环节,以及在这些方面有明显优势的企业与产品,而不是普降甘霖、雨露均沾。否则,光伏行业的覆辙就会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蹈。
财政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需要考虑当前的利益,考虑占领市场,考虑稳定经济增长,但更需要着眼长远,把新能源汽车做成能够象高铁、特高压、核电一样可以在国际上竞争的行业。那么,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就不能走老路、用老方法,而必须创新。骗补当然是一种恶习了,如果不改进补贴方法,纵然能够暂时扼制住这样的行为,也不会对行业发展产生多大的效用。只有补贴方法的改进,把财政资金更多的补贴到技术创新、性能提升、功能改善、效率提高、安全保障等方面,补贴的效率才会最大化,中国新能源行业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才不需要整天跟在别人的后面跑,甚至连个零部件都要从国外进口。
来源:红网(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