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6月22日下午,吉利汽车发布公告称,该集团已与一独立第三方投资者签署协议,着手出售其所持有的知豆汽车股权。
6月22日下午,吉利汽车发布公告称,该集团已与一独立第三方投资者签署协议,着手出售其所持有的知豆汽车股权。
知豆汽车是由主攻电驱动技术的新大洋集团与吉利汽车共同打造的电动汽车品牌。根据介绍,浙江吉润及上海华普合并持有宁海知豆45%的注册资本。去年上市的D2产品获得了比较好的市场认知。
根据框架协议,若交易完成,该投资者将促使其中一名联系人士(一间于内地上市的公司)收购吉利集团所持有的宁海知豆的剩余股权。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有关出售本集团于一间合营公司权益之框架协议
本公布乃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建议出售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润’)及上海华普国润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华普’)(统称为‘该等卖方’)连同宁海知豆电动汽车 有限公司(‘宁海知豆’)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投资者’)订立一份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据此,该等卖方同意出售彼等于宁海知豆之若干权益予投 资者(‘建议出售’),惟须待尽职审查及订约各方签订最终协议后,方可作实。根据框架协议,于建议出售完成后,投资者将促使其中一名联系人士(一间于中国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收购该等卖方于宁海知豆之部分或所有余下权益。
建议出售之详细条款(包括将予出售宁海知豆之实际权益百分比以及建议出售代价)并未厘定。投资者将对宁海知豆进行尽职审查,而该等卖方已向投资者授出为期四十五天之独家磋商权。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之规定于就建议出售订立最终协议时发出进一步公布。
目标公司之资料
宁海知豆为一间于二零一五年在中国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及制造电动汽车。于本公布尔日期,浙江吉润及上海华普(均为本集团拥有99%权益之附属公司)合共持有宁海知豆45%之注册资本。
鉴于建议出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