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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三位专家这么说

2017/1/13 中国汽车报网 阅读:6783

补贴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调整补贴政策正当其时


我认为,新的补贴政策调整地还是很有道理的。应该看到,2014-2015年新能源补贴的力度很高,这既对行业带来了强有力刺激,使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高涨;同时也带来消极影响,补贴过高不利于技术路径选择、技术进步。按照原有补贴政策,企业不用太高的技术水平就可以生存,这其实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在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发展起来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补贴政策,有助于企业提高技术、降低成本,最终离开补贴,真正走向市场。


事实上,从国际上来看,中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力度都是比较高的。以日本为例,补贴是按照新能源汽车新增成本的一半来计算的。而我国此次出台的新补贴标准,虽然与原来的补贴政策相比下调力度比较大,但如果具体到每一辆车上,通过对比新能源车与传统车的差价来计算,可以看到补贴基本上已经涵盖新增加的成本。当然,一下子将原来的高补贴降下来,估计很多企业一时会不适应,但应看到补贴迟早是要退坡的。


对于补贴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没有先例可以参考,政府也在不断地探索。政府出台补贴政策的目的是把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起来,而不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立。补贴需要从产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新补贴政策所体现出的提高电池能量密度、提升续驶里程等方向都是正确的。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陈全世:补贴政策应考虑执行成本


补贴政策与时俱进是必须的,此前也发生了“骗补”等现象,所以通过补贴政策的完善补漏洞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个人认为,补贴政策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否则操作起来会遭遇不少困难。


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例,此次新规首次提出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一项参考指标进行补贴,这又走到另一个极端。此前政策禁止三元锂电池在客车上的应用,而现在又鼓励高能量密度电池。这些指标和数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政策的指挥棒究竟是要指向哪里,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此外,要实际测量电池的比能量其实是很困难的。要知道,新车的参数配置与实际运营工况之间其实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把所有电池都拿去检测并重新上公告,这将是一笔很大的执行成本。而在这个过程中,试验单位就会有很多文章可以来做。新的补贴政策出来后估计很多厂家的车都需要重新评估、重新上公告,个人认为,应该明确哪些车可以继续推进,哪些车需要重新上公告,并把握好比例,尽量少去折腾企业。


此次新的标准出来对乘用车影响不大,对商用车的影响则会比较大,最关键的原因是新能源客车补贴最高额度一下由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公交应该是补贴的重点,大幅降低10米以上客车补贴的结果可能造成这类车难以采购。此外,此次政策也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我认为没有必要设置地方上限,其实地方财政也很紧张,地方政府如果要补贴一定有自己的考虑。


我的建议是,相关部门应该出台详细的编制说明,通过数据的支撑来解读政策的导向;同时应评估政策可能带来的执行成本和对市场的影响。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补贴降低是进步但依然偏高


新的补贴政策与此前比减少了补贴,提升了补贴门槛,这是进步。不过,即使降低补贴后,补贴力度依然偏大。这一方面因为目前电池价格已经降下来,另一方面电池增加的成本不应都由国家来负担,用户也应该负担一部分。因为用电比用油要省钱,应该从油和电的差价来补贴电池的成本。目前的补贴是按照电池的市场价全额甚至超额来补贴,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此次补贴调整有两大变化:一是6~8米纯电动客车的补贴下降,二是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我认为,四部委已经意识到补贴数量巨大,财政负担很重。希望四部委能够按照新补贴政策及退坡预期对“十三五”期间补贴的金额进行估计,并向人大常委会申报预算。


我认为,新的政策中没有考虑企业如何向没有补贴阶段过渡,这是一个缺憾。目前来看,政策依然是在鼓励长续驶里程、高比能量,甚至鼓励多装电池,如果没有补贴之后,新能源汽车可能会卖不出去。新能源汽车应该用新的思维方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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